民主必然與效率有一定的相對性,要以最多數人的意願來行事,就不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工作。要偵查最多數人的意願,就必然需要耗費財力,但是,面對人民長年累月面對的生活困擾,環境不佳,有些費用是不應該,也是無法省卻的。
彭雪琴
從上任就一直被炮轟無法兌現第三張選票承諾的檳州首長兼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趕在民聯執政2週年紀念前,將第三張選票的承諾給落實,把球丟到了選委會的腳下。
球踢得突然,選委會還來不及回應,首相拿督斯裡納吉搶先表態,認為地方選舉是一場政治角力戰,無助於提升人民的生活素質,因此沒有恢復的必要。
首相話音落得快,但仔細思考,如果無助於提升人民生活素質的政治角力戰不應該存在,308後第一件不應該發生的,應該是霹靂變天事件。
還有什麼政治角力戰比拉扯議員過檔、拖拉議長出議會廳、與對手在皇室較勁兒來得更嚴重?
而這一切的一切卻竟然是發生在人民還沉醉在獲得華人新村永久地契、華小獲得以地養校等利民政策的當兒。當一切彷彿是太平盛世的時候,平地一聲雷,霹靂就變天了。這一場政治角力戰,確實還看不出對人民的生活素質有多大的提升。
再回到地方議會選舉的課題之上,領導人迅速的以政治角力無助於人民生活素質提升,給予否決,顯然是不打算恢復人民的第三張選票。選舉委員會來不及回應的當兒,只能暫時把球再踢到法律顧問腳下,也不從原則上給予第三張選票任何的肯定。
第三張選票,是否有助於提升人民的生活素質,是一個非常容易回答的問題。自從地方選舉被取消後,人民往往面對長期困擾民生的地方問題,投訴無門,人民的生活素質開始下滑。
回顧歷史,1969年,我國以馬印抗爭為名,取消地方議會選舉制度,接下來的數十年,一直都以經費耗費龐大與法律條文局限來作為拖延的藉口。不諳國家民主制度實質操作的普羅百姓,就一直以為市議員其實只是名義上存在,所以民生課題應該找國會議員,製造了一個畸形的「看水溝議員」現象。
恢復地方議會選舉,不只有效的提升人民生活素質,還能夠免除國會議員被旁騖纏身,而無法更有效的監督與擬定國家政策,從而提升國會與州議會的素質。
地方議會選舉,是讓選舉制度完善化的一個過程。5年一次的全國大選評估的是領導層的政策擬定表現,而地方選舉則是評估一個政黨是否關心黎民生計,在地方民生課題處理是否得當的標準。
地方議會選舉使到所有政黨的市議員必須更盡心盡力的去瞭解與改善地方上的問題,因為,沒有什麼比權力制衡及輪替制度來得更能督促個人與政黨的表現。地方議會選舉,還是免除地方資源被中央壟斷或成為綁樁工具的方法。
民主必然與效率有一定的相對性,要以最多數人的意願來行事,就不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工作。要偵查最多數人的意願,就必然需要耗費財力,但是,面對人民長年累月面對的生活困擾,環境不佳,有些費用是不應該,也是無法省卻的。
我們不知道在單一政黨掌控地方資源下的財務虧損是多少,更不知道在民主體制被壟斷後的無形損失有多大,因此,唯有恢復地方議會選舉才可以更透明的監測與確保人民福利更大程度的被照顧。
要落實完善的民主制度,就不能短淺的以物質利益的得失來做衡量。再多的花費,也不可能足以比擬公平民主所能帶來的效益及保障,因為,民主無價!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